〈隱私權政策〉


個資蒐集前告知函
感謝您參與品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品高)及旗下所屬單位(含分公司、營業所)舉辦的活動,當您參與活動時,即表示您願意以言詞、書面、電話、簡訊、電子郵件、傳真、電子文件或其他足以使本人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

品高為確保消費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之保護,過程中將使用消費者之個人資料,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 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一 、蒐集目的及方式
本公司之蒐集目的在於進行消費者管理及行銷與內部的統計調查與分析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相關類別
(法定特定目的項目編號為069, 090, 091, 099, 142, 143, 146, 158, 159, 181, 182)。
蒐集方式將透過言詞、書面、電話、簡訊、電子郵件、傳真、電子文件或其他足以使消費者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方式進行消費者個人資料之蒐集。


二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本公司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
1. C001 辨識個人者: 如消費者之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
2. C002 辨識財務者: 如信用卡或轉帳帳戶資訊。
3. C003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如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外國人)。
4. C011 個人描述: 如性別、國籍、出生年月日。


三、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本公司營運期間。
2. 地區:消費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台灣地區。
3. 利用對象及方式:消費者之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本公司之消費者管理、消費者管理之檢索查詢等功能外,將有以下利用:
行銷:本公司將利用消費者之地址及郵件、電話號碼進行本公司或合作廠商商品之宣傳行銷。


四、消費者個人資料之權利
消費者交付本公司個人資料者,依個資法得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消費者可來電洽詢本公司客服進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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